永春县是福建省泉州市辖县,古称“桃源”,地处闽南金三角,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风景秀丽,被南宋蔡襄誉之为“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境内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闽南绝无仅有的长廊屋盖梁式桥东关桥;登高望远、云叠雾嶂的百丈岩;山重水复、鸟啼泉鸣的乌髻岩;福建惟一的宋代炎帝庙、风景绚丽的仙洞山;被南宋理学家朱熹称之为”月蓬第一峰”的岱山岩;誉为”避暑圣地”的雪山,乃至成为全国”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典型”的美岭,都是人们留连忘返的地方。除了名胜古迹,山林生态景观更是永春最具特色的旅游项目。牛姆林,这一处匿藏于深山之中的绿色明珠,是闽南第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泉州市一处重点生态旅游区,境内奇花异树,争奇斗艳;群鸟欢唱,彩蝶飞舞;百兽云集,曲径通幽;清澈小溪,流水潺潺,瀑布飞挂,真可谓”松涛竹舞花竞开,蝶飞鸟欢春常在”,成为人们回归自然的绝好去处。这里不但有东方佳果芦柑、芳香扑鼻的乌龙茶、蜚声世界的永春老醋、独具特色的风味小吃,还有名闻遐迩的纸织画、威镇四海的白鹤拳、被称为东方古代音乐”活化石”的南音等珍贵的文化遗产。
永春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